《青海日报》昨日刊发消息《省委召开常委会议 学习传达中央有关会议精神 研究部署开展反自焚专项斗争》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热烈响应,大家表示,坚决拥护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用实际行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大家一致认为,开展反自焚专项斗争,依法打击煽动自焚和组织闹事的违法犯罪行为,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我省藏区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的重大举措。社会和谐稳定,是全省人民共同的福祉。一定要始终深刻认识“团结是福,分裂是祸;稳定是福,动荡是祸”的道理,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力以赴推动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侨外委委员曲旦认为,党的十八大为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绘制了宏伟的蓝图,中央召开的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战略决定。现在青海藏区同其他地区一样,民族团结、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幸福。自焚这种以极端方式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既违反了藏传佛教的教义教规,也违背了现代社会尊重生命、热爱生命的文明理念,是极其错误和愚昧的。我们完全拥护中央和省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精力集中到推进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上来。
省委党校民族宗教学教研部主任、教授关桂霞认为,煽动自焚是违背人类繁衍发展、违背藏传佛教教义的恶劣行为,是对我省长期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局面的严重破坏,也是对宪法和相关民族宗教法规条例最为严重的挑衅。我们要明辨是非,弘扬正气,认清自焚行为的政治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认清达赖集团煽动策划自焚事件的反动性、违法性。
省民宗委副主任马文彪表示,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和干部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旗帜鲜明地教育、引导广大宗教人员特别是藏传佛教界高僧大德纷纷站出来宣讲佛法正见、反对自焚行为、倡导珍爱生命,教育、引导信教群众认清达赖集团煽动自焚的反动性和违法性,坚决支持政府依法施政,积极创造和保护自己的美好生活。
88038威尼斯检测中心政法学院副教授王文旭认为,从民法的角度讲,自焚行为是一种滥用权利的违法行为。从伦理学或道德哲学的角度讲,自焚行为明显违背了“善是利他利己,恶是害他害己”的道德的总原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从“佛法”视角看,自焚行为是一种严重违背佛教教义的行为。人类文明发展至今日,珍惜和尊重生命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认知和向往,而暴力和恐怖行为则是文明社会的大敌和大痛。所以我们一定要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善于辨别是非美丑和善恶,规范自己的行为,极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律师马虎城认为,在任何国家和地区,以宗教为名煽动他人以自焚等极端方式残害生灵、危害社会都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我国法律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给予了全方位的终极关怀,无论是宪法,还是刑法、民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都从立法上关爱生命,保护生命。公民的生命权无论受到任何侵犯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以宗教的名义策划和煽动自焚是残害生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危害生命的严重犯罪。利用宗教的幌子,为了达到邪恶的目的,所实施的这种策划和煽动并鼓励他人自焚的行为,在一个民主与法治的国度里不能坐视不管,我们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对其严惩不贷,从而有效地关爱和保护信教群众的生命。
省妇联干部祁梦渔表示,达赖集团的分裂主义活动,无论采取什么手段,都无法改变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大势。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就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集中精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以求真务实,踏实干事的工作作风为广大群众服好务。
省妇联干部王文华表示,只有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坚决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为一名机关干部,更应该坚定理想信念,热爱生命、热爱生活,在大是大非面前经受考验、接受锻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用实际行动捍卫和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尖扎县干部才让扎西表示,要树立全局观念,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深入揭露达赖集团的罪恶行径,同一切分裂破坏分子和分裂破坏活动作坚决的斗争,带头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以饱满的热情、更加勤奋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做出自己的贡献。
贵南县大学生志愿者伊布兴表示,在错综复杂的斗争面前,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积极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引导身边的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是非观,自觉维护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和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大家一致认为,开展反自焚专项斗争,依法打击煽动自焚和组织闹事的违法犯罪行为,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我省藏区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的重大举措,社会和谐稳定,是全省人民共同的福祉。